根據(jù)《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和發(fā)展的若干實施意見》(贛發(fā)[2007]14號)及省國資委有關工作部署,在前期扎實工作的基礎上,江鎢集團公司于2007年8月正式啟動整體改制工作。在省國資委的直接領導和省直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江鎢集團公司清產(chǎn)核資、審計評估以及改制其他各項工作依法依規(guī)全面展開。到12月中旬,總共7家國內知名中介機構的工作全部結束,相關備案、審批等程序也已到位。2007年12月28日,整體改制后國有獨資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冊登記。即日起,原江鎢集團公司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權利義務由整體改制后設立的公司制國有獨資有限公司承繼。
江鎢集團公司整體改制后的企業(yè)名稱:江西稀有稀土金屬鎢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沿用“江鎢集團”或“江鎢集團公司”不變。